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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理建设方案

2024-04-24 12:12:02策划方案访问手机版

社区治理建设方案(分享3篇)

社区治理建设方案 第1篇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社区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社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定义

  (一)社区。

  本方案中“社区”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城乡社区(即城市社区和村)。

  (二)社区疫情划分

  1.社区未发现病例。

  指在社区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社区出现病例,是指在社区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社区传播疫情。

  指在社区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

  如果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

  如果出现了社区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社区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社区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社区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和社区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楼栋、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

  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

  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登记,每天上午9点,下午3点自测体温两次,并将体温和健康状况每天下午4点前向社区报告,主动居家隔离14天。

  街道办事处每天下午5点前将汇总报表(附件2、3)报崂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金宏。

  体温超过37.3℃立即电话报告社区,社区要立即向街道办事处、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报告。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安排120救护车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并将信息立即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环境卫生治理:社区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

  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社区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社区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1.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社区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社区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

  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2.消毒:社区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社区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1.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社区,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2.限制人员聚集:社区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

  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

社区治理建设方案 第2篇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国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肺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修订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75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92号等编制。

  二、应对措施

  1.发现高危人员。村“两委”(网格员)对返乡人员信息登记摸排,发现高危人员(14天内到过有疫情发生地或感染者的密接者、次密接者),立即安排专人陪同前往县(市、区)定点医院做核酸检测,并送至留观室等候。

  2.迅速转运感染者。乡(镇)政府、村“两委”发现疫情后立即上报县(市、区)疫情应急指挥部,2小时内转运感染者。乡(镇)政府、村委会积极协助做好转运服务。

  3.实施封闭管控。对于发现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村立

  即实施封闭管控,所有村(居)民居家医学观察。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实行交通管制,实行24小时值守,严格落实查证、测温、验码、扫码、询问、登记、消毒等措施,实行“只进不出”。封控措施可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扩展到乡(镇)内其他村。

  4.开展流调溯源。乡(镇)政府、村“两委”和村医积极配合、流调工作,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感染来源追踪、涉疫人员管控等工作,迅速查找密接者和次密接者。配合做好对密接者、次密接者的转运隔离管控及医学观察工作。

  5.实行分区管理。乡(镇)政府、村“两委”按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划分,实行分区管理。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6.实施全员核酸筛查。乡(镇)政府、村“两委”组织开展发生疫情的村、疫点、疫区等封闭管控范围内人员全员核酸检测,设置样本采集地点和核酸检测点,有效配置核酸采样检测队伍,分区域、分时段有序开展。必要时组织开展多轮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7.开展环境消杀。乡(镇)政府、村“两委”对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发现点、居住点、公共场所及其他可能受污染的交通工具和重点场所等涉及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疫区生活垃圾应当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垃圾集中消毒、封存并由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对城乡接合部、隔离场所周边农村地区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加大消毒消杀。重点场所消毒前应开展环境采样和核酸检测。

  8.限制人员聚集。乡(镇)政府、村“两委”立即取消村内自发组织的群众性聚集性活动,停办坝坝宴、农贸集市、庙会等公众活动,关闭超市、农家乐、民宿、麻将馆、茶馆、棋牌室、村文化活动室等重点场所,严防人员聚集。

  9.加强督导检查。乡(镇)政府、村“两委”发挥村干部、党员和志愿者作用,建立巡逻制度,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公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督促居民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强化落实单人单间隔离、核酸检测、体温检测等措施,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10.加强生活物资保障。乡(镇)政府、村“两委”做好封控区人员生活物资供应和配送工作。对农村孤寡老人、无人照看残疾人,及时安排专人照顾日常生活。

  11.加强农业生产保障。乡(镇)政府、村“两委”建立农业生产服务先锋队,帮助开展庄稼收种、瓜果采收、畜禽喂养等农业生产工作。建立农业生产物资和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保障农业生产正常开展。

  12.强化防控宣传。乡(镇)政府、村“两委”提高应急广播、村村响宣传频次与力度,时刻提醒群众严格遵守各项防控措施,引导群众养成主动就医、出现异常及时报告的意识,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

  13.强化舆论引导。乡(镇)政府、村“两委”引导村民群众相信政府、相信科学,坚定疫情防控必胜信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不在网上发表不利于疫情防控的不实信息,有问题合理合法反映。

  三、应急预案终止

  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结合全省实际情况和农村地区疫情形势,对疫情进行分析研判,动态调整防控策略与措施,并综合评估适时提出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

  四、附则

  本预案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社区治理建设方案 第3篇

  一、xx社区走访慰问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活动时间:

  整个活动时间为:20xx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走访慰问时间为:20x20xx年7月26日至7月31日。

  三、慰问活动指导单位和具体实施单位:

  走访慰问活动具体指导单位:社区社会事务办;

  走访慰问活动具体指导主管负责人:副社区长;

  走访慰问活动具体实施单位:社区政府及其下属各单位、各村委会、各社区。

  四、社区班子成员走访慰问对象及人数:

  1、烈属:3户

  2、复员军人:21人

  3、伤残军人:5人

  4、带病退伍军人:17人

  5、无单位参战人员:196人

  6、“五老”人员:19人

  7、特困退伍人员若干名

  五、各类慰问对象慰问金标准:

  1、烈属:1000元/户

  2、老复员军人:500元/人

  3、伤残军人:500元/人

  4、带病退伍军人:300元/人

  5、无单位参战人员:300元/人

  6、“五老”人员:300元/人

  7、特困退伍军人:200—500元/人

  以上经费及具体事宜均由社区民政办负责在7月26日前准备好。

  六、具体做法:

  1、开好两个座谈会:

  在社区政府召开东江纵队老战士、烈属代表、伤残军人代表、参战人员代表、现役军人家属代表会议及社区政府大院内退伍人员座谈会——负责单位:党政办、民政办。

  2、开展走访帮扶、慰问:

  (1)社区三套班子成员:

  在8月1日前,社区三套班子成员一定要到挂钩联系户对象家中走访慰问,了解他们当前的生产、生活情况,力所能及为挂钩联系户解决“三难”问题和信访难题。同时也要向他们宣传好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优抚政策和信访条例,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

  对特困复退军人对象家庭的慰问,可以参照上述实施方案进行,各包片领导对本片各村优抚对象的慰问,按往年做法,统一到社区民政办领取各类对象慰问金,上门慰问,并将在慰问过程了解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反馈到社区民政办。

  (2)外单位副科以上领导:

  对于挂钩我社区优抚对象的外单位副科以上领导,来我社区优抚对象家中走访慰问时,所在村的村委会干部一定要热情接待,并派专人陪同带路,同时要告之本村的优抚对象,不要对来慰问的领导提太高或不切实际的要求,确保走访慰问顺利进行。

  对有些领导因公务忙而派代表来,村委会干部要同样陪同上门,原则上不要包办代理,避免挂钩联系户的误解。因为县委县政府有通知要求,对重点优抚对象,慰问领导除应送上政府的慰问金外,挂钩领导个人还应有200元以下的慰问金或慰问品。

  3、各部门务必在8月1日前对本单位的复退军人,现役军人家属集中一起,召开座谈会并力所能及地帮他们解决生活、生产中的实际困难,社区民政办下拔给各村的复退军人人均20元也可作为座谈会经费,有条件的村委会还可以组织其它相关活动。

  4、负责督促、检查单位:社区民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