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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协议书范文集合

2023-09-02 06:33:01条据书信访问手机版

股权协议书范文集合(热门3篇)

股权协议书范文集合 第1篇

  股权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有几个股东写几个人的)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受让方(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址:

  电话:

  甲方均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股股东。现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股权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自己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乙方,其中持股比例为 %、持股比例为%。转让价款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万元整)

  第二条 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5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费 万元( 万元整)。

  甲方收款账户为:

  开户人为:。

  第三条 股权过户登记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乙方付清转让价款后办理完毕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股权转让备案、登记等手续。

  第四条 双方确认,乙方未付清全部款项前,××公司股权不发生转移,仍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 甲方收到乙方全部股权转让费后,乙方派人进入××公司进行设备维护工作,维护期间乙方应做好安全工作,如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公司资产损失、对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等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甲乙方共同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点,并登记造册,制作清单,该清单为本合同附件之一。股权转让登记完毕后双方按清单交接。因乙方未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或其他原因导致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交接的,××公司资产发生贬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本次向乙方转让的股权为××公司的全部股权,双方确认交易价格为 万元,对等的资产包括××公司的设备、彩钢板房、土建工程。其余资产、负债由甲方20日内自行完成清理。

  第八条 承诺与保证

  1、甲方在本协议书签署日之前没有在本协议书项下转让的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质押、留置、保证或任何第三方权益;

  2、自本协议书规定的股权转让交付日起,受让股权的风险亦同时转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印花

  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由违约方负责对另一方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签名)

  乙方: (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股权协议书范文集合 第2篇

  甲方:(转让方)

  乙方:(收购方)

  目标公司:

  鉴于:

  1. 甲方拥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2. 甲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目标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整体出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目标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 ,注册资本 元。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为:,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份,,持有目标公司 %的股份,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份。

  第二条 收购标的

  乙方的收购标的为甲方拥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及其所包含的股东权益。

  第三条 转让价款

  1、转让价格以净资产为依据,最终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

  2、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 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rmb)。

  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包含各种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所代表之利益。

  第四条 支付方式

  建议:可先支付一部分,待完成本次股权收购的工商登记后再支付一部分,同时留一部分作为保证金。

  第五条 股权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事项:

  5.1 将目标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具体移交方式和细节双方另行协商);

  5.2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目标公司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3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的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5.4 移交所有与商业秘密(包括生产工艺及其相关技术、客户资源等)有关的资料。(具体移交的内容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5.4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地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六条 甲方承诺

  鉴于下列因素对转让价格的确定有着重要的影响,故甲方必须作出承诺:

  6.1 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设定有他项权利,不存在任何瑕疵。

  6.2 目标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瑕疵,不存在设定担保的情形。

  6.3 目标公司没有为任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6.4 已履行转让股权所必须的所有法律程序。

  6.5 不存在重大的或有债务。

  6.6 保证收购前后目标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

  6.7 在本次收购完成之前,目标公司已与重要技术人员或公司其他重要岗位的人员签订有有效的书面保密和竟业禁止协议。

  6.8 在完成收购之前,不得有任何不利于目标公司的处分行为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承担债务、延长债权偿还期、免除担保责任等。

  6.9 甲方保证目标公司目前依然是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6.10 不得隐瞒目标公司业务或财务上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于应尽未尽的纳税义务等。

  第七条 乙方义务

  7.1 乙方须依据本协议第四条之规定及时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7.2 乙方将按本协议之规定,负责督促目标公司及时办理股权及其他权利转让之报批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7.3 乙方应及时出具为完成该等股权转让而应由其签署或出具的相关文件。

  第八条 债权债务

  目标公司在本次收购完成前所负的一切债务,以及收购完成后因收购前的原因造成的债务均由甲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因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等所确定的义务,均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 竟业禁止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自己经营或帮助他人经营与目标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否则,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第十条 其他权利归属

  甲方基于与目标公司相关的涉及目标公司和乙方现实或将来利益的一切权利,包括已现实存在和将来可能实现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将来可能实现的权利)均归乙方所有。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因甲方违反第六条承诺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或者因收购前既已存在的原因,导致乙方收购目的无法实现的,甲方应当无条件全额退还已收取的转让款,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1.2 甲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给目标公司或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1.3 乙方不按约定支付转让款的,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甲方违约金。

  11.4 前两款规定不影响守约方依本合同其他条款的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12.1 协议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12.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协议的修改和补充

  本协议的修改和补充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生效。

  第十四条 协议的生效

  14.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14.2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备存于目标公司内;副本若干份,供报批及备案等使用。

  第十五条 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另行订立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第十六条 本协议之附件

  16.1 公司财务审计报告书;

  16.2 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

  16.3 公司租房协议书;

  16.4 其他有关权利转让协议书;

  16.5 公司固定资产与机器设备清单;

  16.6 公司流动资产清单;

  16.7 公司债权债务清单;

  16.8 和商业秘密有关的资料的移交内容与方式

  16.9 公司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如果认为还有哪些必须的附件,也可在此列明)

  签署: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股权协议书范文集合 第3篇

  转让方与受让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就转让方享有的在昆明德晖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晖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方声明情况

  (一)、德晖公司概况:

  1、公司名称:昆明德晖商贸有限公司;

  2、公司营业执照证号:;

  3、公司法定代表人:;

  4、公司地址:。

  (二)、德晖公司股东及股权结构:

  本协议转让方占有公司100%股权,转让方承诺上述股权权利清洁,无任何权利瑕疵。

  (三)、德晖公司资产情况

  1、德晖公司有位于西山区福海社区渔堆村的商业用地一块及房屋一幢,土地面积为3333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房屋建筑面积:3868。44平方米,房屋产权证号为:。(土地和房屋的具体用途及其他内容详见土地证和房屋产权证记载事项),受让方已对房屋及土地的状况作了必要的查看和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进行了了解。

  转让方承诺并保证上述资产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并上述资产权利清洁,无任何权属纠纷。

  2、德晖公司除上述土地及房屋资产外,无其他任何财产,其他财产不管是否挂名在公司公司名下,均属于转让方自有财产。

  (四)、德晖公司负债

  1、德晖公司在20xx年4月17日以该土地及房屋为昆明欧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禄公司”)担保向盘龙区农村信用社贷款人民币壹仟万元(¥10,000,000。00元)。

  2、除上述担保债务外转让方承诺并保证德晖公司无其他任何形式的债权债务,亦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五)、其他事项声明

  转让方声明原有债权债务及担保情况如下:

  1、有无债权债务:无。

  2、有无对外担保:除本合同约定外,无其它对外担保。

  3、有无对外投资:无

  4、有无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无

  5、有无欠缴税款。由于公司没有进行经营活动,已经注销了税务登记证书,注销前无所欠税款。

  二、股权转让

  1、转让方自愿将其拥有的德晖公司的100%股权全部转让给受让方,转让后受让方内部的股份分配比例由受让方自行确定。

  2、转让价款:

  双方协商德晖公司的股权作价人民币贰仟贰佰万元整(¥22,000,000。00元整)转让给受让方。转让价款支付构成为:

  (1)现金转账方式支付部分价款:受让方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转让方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12,000,000。00元整);

  (2)代偿债务方式支付部分价款:剩余人民币壹仟万元整(¥10,000,000。00元整),受让方以代偿欧禄公司的贷款方式支付,此1000万元债务利息自完成股权变更工商登记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之前产生的债务利息由欧禄公司或转让方自行承担。登记完成之日以受让方领取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为准。

  3、受让方除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外,非经本合同另有约定,受让方不再就公司股权转让及公司资产移交等事宜向转让方支付任何费用。

  4、转让方收取股权转让款项给受让方出具收条,不另行开具发票。

  1、双方一同聘请土地管理部门的相关人员对土地勘界,并用混泥土打好土地的界桩,确定土地使用权的范围。

  2、界桩确定后,受让方支付转让款人民币贰佰万(¥200万元整)给转让方。

  3、转让方收到转让款人民币贰佰万(¥200万元整)后即将房屋及界桩内的土地使用权移交给受让方,一并移交加盖欧禄公司公章的贷款资料复印件、加盖德晖公司公章的土地使用权证及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双方办理土地、房屋及资料的交接手续(移交证明);

  4、双方共同委托人员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股权变更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手续。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后2日内受让方支付转让款人民币柒佰万(¥700万元整)给转让方,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新照由受让方已从工商部门领取的除外)。

  5、德晖公司公章及财务用章由受让人另行刻制新章后,双方将旧章当面销毁或交相关部门销毁。

  6、股权变更手续办理中需要的《出资转让完毕证明》只是为办理变更登记所需要的手续,不作为证明转让款项支付完毕的证明,转让款支付仅以转让方出具给受让方的收条为准。

  7、转让方将土地范围内工棚拆除并清退所有留守人员,确保受让方能够按土地证范围使用土地,并且在20xx年4月1日前没有第三人向德晖公司主张转让前的债务,受让方应当向转让方支剩余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叁百万元整(¥300万元整)。土地范围内工棚未拆除的,受让方有权不予支付余款,但不适用违约责任条款。

  四、代偿债务方式部分价款支付

  1、本协议签订后,转让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受让方除代偿欧禄公司于本合同中声明的贷款以外的其它第三人债务。

  2、自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起,受让方为代偿欧禄公司的贷款本金壹仟万元(10000000元)及利息,受让方应当履行该贷款合同义务,《土地证》及《房屋产权证》原件由受让方还贷后自行从信用社领取。

  3、转让方为受让方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之日前,因该笔贷款所产生利息及相关责任由欧禄公司或转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开始代为履行贷款合同相关义务后,即视为受让方已严格履行本合同该部分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义务,受让方有权拒绝转让方以任何理由要求受让方停止履行贷款合同相关义务,转让方与欧禄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其自行负责解决。

  五、股权变更其他事项

  1、本合同附转让方全体股东确认的德晖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合同签订后如出现本合同第一条声明以外其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隐匿的债权债务责任、担保责任、行政处罚责任、劳务纠纷责任、税务责任等),概由转让方负责承担。如因此给受让方或股权变更后的德晖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转让方应予赔偿,并由昆禄公司、欧禄公司和昆明德晖商贸有限公司原全体股东个人对受让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在云南省主要媒体上公告公司股权转让的事实,公告5次。

  4、办理工商登记中,转让方出具给受让方的任何证明及决议,只是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所履行手续,如其内容与本合同冲突的,均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5、工商登记卷中记载的德晖公司的除土地及房屋以外的其他资产均不在本协议股权转让双方认可的公司资产范围内,受让方也不得主张转让方交付除土地及房屋以外的其他财产。

  6、受让方受让公司股权后,有权不对德晖公司任一工作人员进行安置,相关安置事宜均由转让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因此影响股权变更后德晖公司的正常经营运作,否则转让方应赔偿受让方一切相关损失。

  六、违约责任

  1、受让方违约责任

  (2)、受让方未履行代偿欧禄公司的贷款合同义务,给欧禄公司或转让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转让方违约责任

  (1)签订本合同后转让方及德晖公司不得就该公司及该土地、房屋与其他任何第三方达成股权或土地的任何形式之交易或合作,否则转让方应支付受让方违约金人民币300万元。

  (2)转让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及房屋的,按受让方已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签订后如出现原昆明德晖商贸有限公司其他对外债务或担保责任的,由转让方承担责任,给受让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中涉及转让方责任均由公司和个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5)本合同中涉及受让方责任均由个人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七、本合同中的有关附件、资料、移交证明等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八、本协议一式陆份,转让方、受让方各持两份,欧禄公司持一份,昆禄公司持一份。

  (以下无正文)

  转让方:受让方:

  昆明欧禄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方保证人:

  昆明昆禄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二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