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奖惩制度(推荐3篇)
学生宿舍奖惩制度 第1篇
一、纪律方面:
1、住校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出早操,无故不上早操者每1人次扣1分。
2、住校生不按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出入校门的手续,每1人次扣1分。
3、私自调换宿舍或铺位,每1人次扣1分。
4、熄灯后50分钟内不允许上厕所,发现1人次扣1分。
5、不按时熄灯或熄灯后不能按时就寝,每1人次扣0.5分。
6、不按时回宿舍及不按时离开宿舍,每1人次扣0.5分。
7、使用明火(打火机、火柴、蜡烛等)、电器(手电筒、充电照明器等)除没收所用物品外,每1人次扣1分。
8、损坏公物除按规定赔偿外,每1人酌情扣除2—5分。
9、侮辱、辱骂、顶撞管理人员扣5分,并给予处分。
10、其它违纪情况,由管理人员结合值班人员酌情扣分。
二、内务方面:
1、地面不干净酌情扣0.5—1分。
2、被褥不整齐酌情扣0.5—1分。
3、墙壁(乱贴乱画、乱搭乱挂等)酌情扣0.5—1分。
4、物品摆放杂乱酌情0.5—1分。
5、集体整理内务活动时,不能按时达到标准者酌情扣1—2分。
6、其它情况,由管理人员结合值班人员酌情扣分。
学生宿舍奖惩制度 第2篇
一、考核人员
由政教处、宿舍管理处、每日行政值班检查人员负责学生宿舍内学生行为规范遵守情况考核。
二、考核办法
1、宿舍管理处每天对学生宿舍内务整理、卫生等进行检查评分;
2、晚自习后行政值班人员对住宿生行为规范进行检查记载;
3、宿舍管理处每天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行为规范遵守情况进行汇总记载并公布;
4、宿舍考核每日总分为100分,内务整理40分、卫生为40分,行为规范为20分。月底对当月总分进行统计,并换算为百分制进行考核。一班如有多个宿舍,则各宿舍总分进行平均记载;
5、每月底将考核情况报送校长室,同时发送各班主任;
6、对严重违纪现象,一经发现,按《泰州实验中学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立即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全校。
三、评分方法
(一)内务管理40分
1、床上只能放被子和枕头,被子应折叠成方块放在中央,枕头放在被子上。一床不按要求扣5分,扣完15分止;
2、鞋子放在床下,方向一致,排列整齐。衣服不可随便散放。有一双鞋子或一件衣服乱放扣2分,扣完成15分止;
3、生活日用必须放在规定的地方,如水瓶、饭盒、茶杯、洗衣粉、毛巾等放在盥洗室的台面上,整齐排放。学习用品整理好放在学习柜面上,坐椅整齐放于柜前。如有一件乱放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4、节约用水,离开宿舍要关好水龙头,一些次未关扣10分。
(二)卫生40分
1、地面不扫扣10分,扫得不干净扣5分;
2、台面、水槽不干净扣10分;
3、卫生间不打扫扣10分,打扫不干净扣5分;
4、墙面有脚印或其它污渍扣10分。
(三)住宿行为规范20分
1、严格遵守宿舍作息时间,应在宿舍熄灯(洗澡日推迟20分钟)前进入宿舍,否则为迟到,扣2分/人次;
2、熄灯后不得离开本宿舍,否则扣2分/人次;
3、不得大声喧哗,否则扣10分/次,并给予通报批评;
4、熄灯20分钟后,保持宿舍安静,如有人大声讲话扣2分/人次;
5、不得将火种带入宿舍,如发现除给予批评教育,扣10分/人次,并通报批评,引起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
6、不得在宿舍内打牌、下棋等活动,发现一次扣5分;
7、不得在宿舍内打闹,如发现一次,扣10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当事学生宿舍20分,并给予纪律处分。
附:星级宿舍评比按月度总分:95分以上为三星级,85—95分为二星级,70—85为一星级。
学生宿舍奖惩制度 第3篇
一、公物管理
1、所有住校生都要爱护宿舍的公共设施,对床、壁橱门窗等公共设施要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及时报告处理,若不报告,只要查出按此公物整体价格的两倍赔偿;若不能查处有保管人赔偿二分之一,同宿舍其他人员共同承担另二分之一。
2、所有住校生不得在墙壁上乱砸钉子或乱贴乱画,发现一例,交纳建筑设施赔偿费50元,限期恢复原貌,并取消住校资格。
3、所有住校生不准私自持有宿舍钥匙,若宿舍出现财物丢失,由私自留有钥匙者照价赔偿。
二、宿舍用品及宿舍号、床号、厨号安排
1、宿舍编号:按楼层编排门号。
2、床位号:以进门口从右侧数起,上铺单号,下铺双号。
3、壁橱号:自上而下,与床号对应,左单号,右双号。
4、物品摆放要求:
床下:放置个人脸盆,盆内放置肥皂盒及毛巾,盆后放置个人鞋子,分为上铺左下铺右,摆放整齐,床下不得多于两双鞋子。
物品放置板:按层放置,分别为一层暖瓶,二层牙杯,三层餐具,要求暖瓶提手方向一致,牙杯把子方向一致,牙刷柄方向一致,整齐统一,餐具摆放高低错落有序,美观整齐。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床上物品:床单、被巾、枕巾整齐化一,每月一次清洗,床面平整,床沿整齐,被褥叠成方块,有棱有角,放于右侧床头与床沿对齐,枕头置于被褥内侧,左沿于被褥左沿对齐,洗净晾干的衣服叠好放于枕头下。
其它要求:舍内不准悬挂衣物,床头不准悬挂杂物。
三、值日生职责及要求
1、值日生职责:
①负责室内地面卫生及公用物品的摆放整理。
②负责检查舍内公用物品,若有损坏及时汇报。
③负责住校生的考勤,对未到学生于当日报于管理室和班主任。
④在舍长协助和全舍同学的支持下维持好午休晚休的秩序。
⑤确保室内地面无积水、杂物、不存垃圾、污水。
2、值日生分工
按周次一周一个轮换,即第一周周一至周日1号床,依次类推。若遇空床依次顺延。
四、舍长产生办法及职责
3、舍长产生办法由全舍推荐,班主任任命,报宿舍管理室登记。
4、职责:负责全舍同学的生活了解和思想工作、值日生的安排督促,舍内同学特殊事件的及时汇报。
五、作息时间及相关规定
5、作息时间:早6:00起床,6:30离开宿舍,中午按时午休和起床,下午第二节课后,住体育生宿舍的训练同学换衣服,换衣服时间不得超过下午第三节上课后10分钟,确保要及时离开宿舍参加训练。此间,任何人不准到二楼。晚自习第二节上课铃响后所有体育生全部离开宿舍楼,晚休前十分钟预备哨声响后,立即返回宿舍,做好准备。正式晚休响后,不允许再有走出本宿舍人员,全体进入安静状态。午休不允许插门。
6、相关规定:
①在非休息时间,不允许到宿舍换衣服、换鞋等回宿舍现象,若有特殊情况,必须有班主任或级部主任亲自签发的假条,否则不能进入宿舍。
②午休和晚休不回宿舍休息或请假学生,必须交管理室假条1份,以便抽查人数。
③编入本班普通生宿舍的体育生要与普通生同步进入宿舍,不得训练前后回宿舍楼换衣服。
④回宿舍楼就餐不得用塑料袋盛装食物。
⑤不能无故在宿舍逗留。
六、宿舍评分办法
住校生评分及宿舍评分以扣分记入个人及本班评分之中,扣分标准如下:
1、常规评分
①违犯第一条中规定的,每一项扣3分。
②违犯第二条中规定的,每项扣2分。
③违犯午休或晚休秩序要求者每人次扣3分。
④违犯作息时间要求者,每人次扣5分。
⑤违犯“十不准”中之一者扣5分。
⑥其它情况参照扣分。
2、特殊扣分:对于在宿舍打架,从楼上泼水,损坏公物等严重扰乱宿舍正常秩序者及通校生进入宿舍者每人次扣10分,直接记入本班总扣分。
3、记分办法:
班级宿舍管理分:50-[(本班所有住校生扣分之和/班内住校生人数)×10+特殊扣分]
七、其它相关规定
1、处分与奖励
⑴处分
①有下列情况者给予警告处分:
无班主任假条私自回宿舍或在宿舍停留者,扣10分以上者,故意破坏公物轻微者,在宿舍打架轻微者,宿舍存有不健康书籍者,不服从管理者。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住校资格:
打群架的主要责任者,偷窃公私财物者,学期内扣分超过30分者,在宿舍内抽烟、喝酒者,故意破坏公物严重者。
⑵奖励:每学期按个人失分由少到多评出十佳住校生。每学期按全失分之和除以人数由少到多评出四个红旗宿舍,在下学期给予表彰奖励。
2、住校生守则
①勤奋学习,认真遵守校纪校规。
②按时休息,服从管理。
③团结友爱,互相帮助。
④尊敬管理员。
⑤按要求整理内务,做好值日工作。
⑥见义勇为,积极检举坏人坏事。
⑦不抽烟,不喝酒,不串宿舍。
⑧爱护公物,爱护他人财物。
⑨衣服鞋袜、床上用品要保持干净整齐。
八、淄博十中住宿须知
1、按学校规定的条件,需要住宿的学生须到总务处办理手续(交费、填写登记表、领取宿舍证),由教导处统一安排具体宿舍号、床号。
2、树立以学校为家的思想,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赔偿。
3、搞好室内外卫生,床铺按统一要求叠放整齐,用具摆放在统一规定的位置上,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泼污水,不准在墙壁上乱挂衣物和乱写乱画。
4、按时就寝熄灯,值日生每天早晨搞好室内外卫生。
5、上课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准回宿舍,不准领非本舍内人员进入室内。
6、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和管理,发现特殊情况及时汇报管理人员。